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钱财,寻乌一拆迁队队长获刑6年
4月20日,记者从赣州纪检监察网站获悉,赣州寻乌县纪委查处一起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案件,寻乌县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当事人彭某有期徒刑6年,寻乌县纪委对彭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近日,寻乌县纪委查处了该县征地拆迁安置办原聘用的执法大队三中队队长彭某利用负责动态巡查违法建筑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违法建房户谋取不正当利益案件。寻乌县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6年,寻乌县纪委对彭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经查,2012年8月至12月,彭某在负责县城违法建筑的动态巡查、调查及处理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0次非法收受违法建房户陈某等人送的人民币共计8.85万元。在彭某的“关照”下,陈某等人的违法建筑得以建成。
lym 发表于 2015-4-21 09:34
4月20日,记者从赣州纪检监察网站获悉,赣州寻乌县纪委查处一起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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