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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播报] 123只野生动物飞出“牢狱”在寻乌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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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1 10:35:52|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高速交警在瑞寻高速南桥收费站巡查时,发现一车牌为陕H071**从陕西商南开往广东澄海的长途客车形迹可疑,检查后在该车的行李架查获十多箱野生动物。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员赶往现场处置。经查,客运司机为谋取不法之财,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为不法商贩载运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斑鸠100只、猪獾17只和草龟6只至广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7条规定,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客车司机进行行政处罚,没收其非法运输的野生动物。

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当日根据斑鸠、猪獾和草龟的生活特性,来到某地山林,选择人烟稀少、有水有林的地方将这些野生动物放生,让它们重回大自然,促进人与自然的生态和谐。


知识科普


野生动物:顾名思义,为野外环境生长繁殖的动物,一般而言,具有以下特征:野外独立生存,即不依靠外部因素(如人类力量)存活,此外还具有种群及排他性。

全世界的野生动物分为濒危野生动物、有益野生动物(指那些有益于农、林、牧业及卫生、保健事业的野生动物,如肉食鸟类等)、经济野生动物和有害野生动物等四种。

野生动物(Wildlife)在国际上的定义是:所有非经人工饲养而生活于自然环境下的各种动物。学界一般将野生动物界定为:凡生存在天然自由状态下,或者来源于天然自由状态的虽然已经短期驯养但还没有产生进化变异的各种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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