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净化交通环境,维护市容环境,努力提升城市品质,有效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真正做到还路于民,努力提升我县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寻乌县公安交管大队联合城管部门重拳出击,对城区主要道路的"僵尸车"再次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近日,我县城区道路仍存在长期停放在道路两边的"僵尸车",很多车辆已经无法正常驾驶,在同一个地方停放时间至少超过了半年以上,既挤占了极为有限的停车资源,又影响了居民出行,有损城市形象。所谓“僵尸车”,是对侵占市政道路周边、小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长期停放、无人处理的机动车的一种形象称谓,因其外观残旧破损、轮胎干瘪、落满灰尘,形似僵尸而得名。除了违法占道停车外,不少“僵尸车”还存在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逾期未检验等违法行为。“僵尸车”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给广大群众日常生活和出行带来诸多不便,更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
因此,寻乌县公安交管大队联合城管部门重拳出击,对寻乌县城区范围“僵尸车”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和清理。自在整治行动以来,联合清理“僵尸车”42辆,取得了良好整治成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