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长宁镇联合文峰乡,县国土局、城建局等部门,依法对位于县商业中心与长安商城之间的高坳石子头山群墓区进行强制迁移。副县长梅旭军现场指导。 据了解,该区域占地4亩,涉及地坟34座,原本应在2008年与商业中心地块同步进行征收,但因涉及地坟众多、群众漫天要价,致使迟迟未能完成征收,对全县土地房屋征收秩序带来较大影响。 近年来,征迁工作组反复上门做思想工作,与大多数地坟主亲属签订了征迁补偿协议,但仍有部分未按协议规定的日期进行迁移或是漫天要价,严重影响了征收进度。 为此,我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县土地征收标准及地坟搬迁标准,依法对此区域进行征收和搬迁,坚决做到不搞变通、不打折扣,维护土地征收及地坟搬迁政策的严肃性和一致性,同时追回超出补偿标准款项6.62万元。 长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斌表示,长宁镇将严格按县里统一标准对各个项目涉迁的地坟进行征迁,严厉打击漫天要价等行为,维护良好的地坟征迁秩序,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据悉,当天,高坳石子头山的34座地坟已全部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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