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寻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寻财发[2017]11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2日,上课时间:上午8:45—12:00,下年2:30—5:30。 二、培训地点:寻乌县财政大楼五楼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从业人员,不含2017年新办证的会计从业人员。 四、报名时间:自发布通知之日起至11月17日。 五、报名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收费大厅财政窗口(县国土局二楼)。 六、其它事项:一年一次的继续教育务必当年完成,逾期不再进行补办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 寻乌县财政局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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