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随着潘氏祖坟理事会三名主要成员潘某松、潘某良、潘某贵将多领的9万元祖坟搬迁补偿款上缴专案组。至此,发生在县电商产业园地块,以祖坟搬迁为名敲诈钱物、阻碍施工、破坏征拆秩序的事件处置完毕。该事件的依法依规处置,匡正了社会风气,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征地拆迁秩序。
县电商产业园项目用地位于长宁镇三二五村,涉及文峰乡新罗村潘屋小组潘氏祖坟。该祖坟座落项目地块山腰,四周用石块浆砌,外竖两条民俗特色桅杆,规模较为宏大,涉及后代男丁170多人。
该项目宗地自2012年列为收储用地后,长宁镇成立专门工作组与潘屋宗族理事会主要成员潘某松、潘某良、潘某贵等人多次商议迁坟事项。因潘氏祖坟理事会漫天要价,声称该祖坟建设历史久远、规模宏大,具有一定的历史文物价值,不能等同于一般祖坟的搬迁标准,没有百万以上补偿或2套宅基地安置免谈,造成征迁工作迟迟没有进展。直至2014年底,潘氏祖坟理事会以县电商产业园施工方在施工中损坏其祖坟为由,强行向施工方索取9万元补偿款后,该祖坟才得以迁移。
此事在广大征拆对象中造成不良影响,对县物流园、县汽车站等项目地块的征拆工作造成一定阻碍。对此,我县成立专案组,依法依规推进事件处置工作,并追缴回多领补偿款,匡正了全县征拆秩序,尤其是在扭转以“死人敲诈活人”的行为,纠正地坟搬迁秩序方面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