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人口信息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我县公安机关将对本县户籍问题开展全面清理整顿,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18周岁以下做户主的人员户口进行清理,未成年人不得做户主。请18周岁以下做户主人员的父母(监护人)于7月20日前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小孩的户口迁移手续(将18周岁以下做户主人员户口迁至其父母户下)。逾期不来清理的,我局将根据《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户口空挂人员(如:挂靠在单位门牌的),请及时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派出所。
三、重复户口人员,要主动到户籍地派出所进行申报删除重复户口,一人只能有一个户口,不得有两个以上户口。
四、我县在2017年就实施了户口“一元化”改登,并要求2017年更换新的户口簿,还未进行户口簿更换的居民,请及时到户籍地派出所进行更换,并完善好个人的户籍信息,以免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
五、即将年满16周岁和已满16周岁的尚未办理过身份证人员,请尽快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身份证均免费)避免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
特此公告!
寻乌县公安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