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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心目中应当是这幅愿景 儿孙绕膝、登高赏菊、颐养天年
可是这群赣州人的行为, 却寒了老人的心,令人唾弃! ↓↓↓↓↓↓ 他们自己住着新房,好吃好喝。
再看看家中老人的生活环境! ▽▽▽
简直触目惊心!
寻乌警方依法查处一起遗弃老人案, 违法行为人凌某辉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安远警方两天拘留3人, 原因就是他们不履行赡养义务!
全南南迳谭某两兄弟因不赡养老人 被全南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开发区分局凤岗派出所 在走访中发现辖区八旬老人曾某 独自居住在破旧、简陋的土木房内, 其膝下5个儿子不闻不问、互相推诿, 全部不尽赡养义务。
派出所民警经过耐心细致工作, 依法对5个儿子作出相应处罚。 经过耐心教育, 老人现由5人轮流照顾、状况良好!
大余县公安局对不赡养老人的何某, 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会昌警方连续处罚6人, 为多名老人解决后顾之忧!
7月27日 筠门岭黄埔村男子朱某因为遗弃八旬父母, 被筠门岭派出所行政拘留五日。
7月31日 余某有赡养能力却不履行赡养义务。 致使其母亲彭某(88岁)无人照料,
庄口派出所依法对余某行政拘留五日。
9月初 会昌县公安局周田派出所民警 在走访中发现, 张某夫妇被亲身儿子遗弃。
民警、村干部苦口婆心做工作, 两兄弟仍不管不顾、放任自流。
鲜明的对比 在多次劝解无效后民警果断出手, 依法将不孝的两兄弟各行政拘留五日。
9月22日 民警走访中了解到, 这位91岁的独居老人任某, 是会昌文武坝镇白石村人, 膝下有两个儿子都在县城住, 老人平时以捡破烂、洗碗为生。
随着年龄的增长, 捡破烂也显得举步维艰, 已经丧失了独自生活的能力, 而他的大儿子却从不过问, 小儿子受其媳妇的影响, 心有余而力不足。
就这样 , 老人过着孤苦伶仃的生活。 文武坝派出所查清俩违法行为后, 依法对二人作出治安拘留及警告的处罚。
这样绝望的眼神和孤独的背影, 我们再也不愿看见。
但只要蜀黍看见了, 就绝不会袖手旁观, 坚决依法予以严惩, 对“不孝子”绝不会手下留情!
百善孝为先。
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赡养父母是每个儿女应尽的义务。
世界上最不能等的事情, 可能就是孝顺父母,
莫让子欲养,而亲不在, 成为此生遗憾。 谁也会有老去的一天... 当自己的父母垂垂老矣时, 请善待他们, 让他们度过一个安详的晚年。
赣州警方提醒, 不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问题,
还是违法行为, 下面的法律知识请了解一下。 (1)《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2)《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七十五条 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4)《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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