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了野味“黄猄”,被告人邱某发还没来得及高兴,很快就在返程途中被平远县八尺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当场抓获。
后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涉案野生动物系哺乳纲偶蹄目鹿科小麂,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平远县人民法院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办公室核算,涉案野生动物小麂一只的整体价值为3000元。被告人邱某发说,他捕捉野味不是为了卖钱,只是想尝一口。
被告人邱某发违反狩猎法规,禁猎期内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其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了野生动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除了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外,公诉机关还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出公益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