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柑橘木虱统防统治,控制柑橘黄龙病疫情的扩散,确保柑橘产业健康有序发展,8月22日,县果业优势产业集群培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飞机防治柑橘木虱(黄龙病)》的通告,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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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飞防作业以澄江镇、吉潭镇为中心
总防治面积约3万亩;为方便作业,共选择2个飞机临时起降点,分别位于澄江镇江贝溪和吉潭镇镇政府旁。
飞防作业采用超低量喷雾作业,每亩药溶液用量 500克,包括:噻虫胺悬浮剂(50克)、毒死蜱乳剂(50克)、飞防助剂和水。飞防药物成分符合国家无公害标准,药剂高效低毒,对人、畜安全无害,对环境无污染,但影响蟹、虾、蛇的生长发育,对桑蚕、蜜蜂等昆虫具有灭杀作用。
为确保此次飞防作业达到最佳效果,经咨询气象部门,决定8月29日—8月30日为实施时段,飞机喷药时间为早上7:00至下午7:00。其中,罗珊乡、澄江镇安排在8月29日,吉潭镇、项山乡安排在8月30。
1.在飞防区域和时间内,禁止对空燃放烟花、礼炮、向飞机抛掷石头等物品,禁止放飞鸽子。
2.在飞防区域和时间内,禁止向空中释放气球和风筝等空中漂浮物。
3.在飞防区域和时间内,全区范围内禁止开山放炮。
4.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临时机场。
5.在飞防区域及区域外5公里范围内不得在室外晾晒食物、动物饲料、放置饮用水等。
6.飞防区域及区域外5公里范围内从事虾、蟹等甲壳类动物,对药物敏感的特种养殖(蜜蜂、蚕等昆虫)的养殖户,要提前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水面遮盖、关闭或转移蜂箱、异地放养等。飞防区域内的外来养蜂户要在飞防作业前离开。
7.各飞防区域畜禽养殖场户要采取相关保护措施,防止畜禽产生应激反应等。
1.对违反注意事项中1—4条规定事项的行为,影响飞防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对违反注意事项中5、6条规定事项的行为,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