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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梅某因经营赣州市寻乌县龙廷乡某茶厂不善,导致大额举债。2015年以来陆续有18名申请执行人起诉至寻乌县人民法院,涉案金额400多万元。
赣州市寻乌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梅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400余万元。但梅某为躲避债务,茶厂转让给了他人,一直下落不明。
8月2日,寻乌法院执行干警得知梅某出现在赣州市会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于是立即驱车前往会昌法院拘传梅某,将梅某带至寻乌法院后,执行干警查明梅某在会昌县庄埠乡经营一家茶厂,有固定经营收入,执行干警依法做梅某释法说理工作,但梅某以自己无能力为由拒不履行。因梅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涉案标的达400余万元,寻乌法院遂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涉案400余万元“老赖”被拘留
8月14日21时许,宁都县人民法院在宁都县公安局的联动配合下,将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叶某成功抓获。
执行现场
2015年5月,袁某与叶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叶某偿还原告袁某65000元。判决生效后,叶某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袁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叶某履行了8000元执行款后,该院经多方调查一直未发现叶某的下落,也未查询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根据申请人举报,叶某在家出现,法院执行局干警立即赶到现场,准备将叶某带至法院,但叶某依仗身强力壮及其家人极力阻挠,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早日实现,该院依托和公安机关联动机制,迅速对叶某采取了强制拘留措施,带回法院。
被执行人阻碍执法
被执行人被依法拘留
经过调解,袁某同意被执行人叶某的儿子叶某强承担还款责任(57000元),当场偿还10000元,剩余欠款于两年内履行完毕。随后,叶某强让朋友将10000元通过银行转账给申请执行人袁某。鉴于叶某家人后来积极配合,态度良好,法院依法解除了即将对叶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上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内,被执行人孔某叼着香烟,在沙发上悠闲的躺着,全然一副什么都不怕的架势,经执行法官当场训诫后,依然我行我素。执行法官当场向院领导请示,立即对被执行人孔某实施司法拘留,一起小标的案件顺利执结。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犹支行申请执行孔某信用卡纠纷一案,执行法官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送达给被执行人孔某,责令其限期履行10000余元借款本息的还款义务,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但孔某仍然未履行,经查找,未发现被执行人孔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8月19日,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孔某所在的村委会了解到,孔某是一个地道的农民,其长年不出门,以在家种地谋生,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失信和限高措施对孔某根本就起不了作用。孔某也认为,自己不贷款,又不出远门,连乘坐高铁动车的机会都没有,法院拿他没办法。
执行人员果断出击,将正在家中的孔某拘传至法院,并立即对其实施司法拘留,被执行人孔某也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急忙通知家属将10000余元标的款当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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