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是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后首个工作日。陈女士到县人民法院要求立案,与往常不同的是,立案庭工作人员在接收材料后,没有要求其等待立案审查通知,而是直接予以登记立案。“实行立案登记制非常好,方便群众诉讼,保障了当事人诉权,从提交申请材料到登记立案,几分钟就完成了,效率很高,非常便捷。”前来起诉的陈女士在办完立案手续后感慨道。据统计,当日县人民法院登记立案5件,另有1件材料欠缺的案件在出具书面凭证后要求补正。
县法院“立案登记制”实行首个工作日秩序井然
据了解,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该《意见》,自5月1日起施行。《意见》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要求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从制度上、源头上、根本上解决“立案难”问题。(任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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