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矿山见新绿
——寻乌县石排废弃稀土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取得成效
寻乌县是世界上大型离子吸附型稀土矿区之一,也是全国最早开采稀土的县份之一,为我国出口创汇和工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受落后生产工艺和粗放管理模式影响,稀土开采也造成了寻乌县水土流失、矿区沙化、环境破坏等诸多问题,一些稀土矿开采之后遭到废弃。 为此,寻乌县政府和市矿管部门积极探索废弃稀土矿区治理新模式,选择石排废弃稀土矿,因地制宜开展废弃稀土矿山治理。特别是实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来,我市始终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废弃稀土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作为实现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性工程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民生工程,彻底摸清治理“旧账”,理清治理责任,全力以赴加大废弃稀土矿山的治理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一些较好的经验。
寻乌县石排废弃稀土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于2015年9月8日开工,2018年4月2日顺利通过原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专家组竣工验收。项目获得中央专项补助资金3.55亿元,总治理面积10.1平方公里。该项目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宜工则工”的原则,立足多元利用,通过工程、生物和管理措施全面开展综合治理,优先抓好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严重的重点恢复治理工程,探索出了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路子,较好解决了废弃稀土矿山治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问题。 坚持“宜耕则耕”原则。根据矿山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周边配套等条件,对地势轻度变形、坡度小、土壤较肥沃、排灌设施完备的塌陷地,积极推进废弃稀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污染土壤生态修复,复垦为耕地,新增耕地327亩。 坚持“宜林则林”原则。按照“整体生态功能恢复”和“景观相似性”要求,对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出台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和当地农民投资,在废弃稀土矿区种植经济林和其他林木,提高矿区植被覆盖率,改良土壤质地,改善生态环境,恢复区域整体生态功能,新增林地6457亩。 坚持“宜水则水”原则。对常年积水的塌陷地,通过挖低垫高、挖塘养鱼、修建台田,改造为矿区农民发展水产养殖业的重要基地;对积水深、面积大的塌陷地,因势利导,修建人工湖和生态公园,改善和美化生态环境;对无水的废弃矿井进行填埋,减少矿区内泥沙流等次生地质灾害,消除安全隐患。 坚持“宜工则工”原则。对交通便利的废弃稀土矿区,通过土地复垦和土壤修复治理,直接治理成建设用地,着力打造成工业园区,新增建设用地约7000亩,产生直接收益达7亿以上。 通过一系列举措,寻乌县石排废弃稀土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取得了成效。 有效恢复了生态坏境。寻乌县探索利用稀土废弃矿山治理新模式,将稀土废弃矿山打造成工业园区,把环境问题与工业平台问题,给予了“一篮子”解决。石排废弃稀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的实施,减轻矿区下游地区农田及河流70%的尾砂淤积,减少矿区水土流失,遏制土壤沙化面积继续扩大;通过综治治理,原废弃稀土矿区的植被覆盖率,将由治理前的10%提高到80%以上。 有效破解了用地瓶颈。寻乌县山地占全县国土面积的75.6%,通过利用稀土废弃矿山打造工业园区,从根本上解决了寻乌县工业用地严重不足问题,全面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彻底改善了区域经济发展。目前,已吸引了世纪陶瓷材料、锡洛电机、宏昇磁性材料、泰鑫磁性材料等32家企业落户,占地总面积3000多亩,总投资近100亿元,2018年利税达3.7亿元。 有效改善了人居环境。实施稀土废弃矿山治理工程,不仅统筹解决了环境与发展的矛盾问题,也改善了当地人居环境。通过综合治理,消除了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以前每逢雨季泥沙俱下、泥水横流的状况将一去不返,沟壑纵横、寸草不生的凄凉之地将成为厂房林立、绿树成荫的省级产业园;原来的矿山剥采区、尾砂堆积区、环境影响区,通过治理,植被已经全部恢复,种植的松树呈现旺盛的生命力,生物的多样性开始初步显现。东江水源水质也稳步提升,目前寻乌县东江源出境广东断面水质由原来的四类水提升至三类水标准。 有力推进了精准扶贫。由于历史上过度开采造成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当地群众反映比较强烈。项目推进后,为贫困户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特别是通过打造工业园区、发展绿色产业,企业为社会提供了2000个以上的就业岗位,并且建立了扶贫车间,矿区和周边群众就业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有效消除了社会负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