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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还得从一起债务纠纷说起 2020年5月 刘某与罗某存在债务纠纷 刘某将罗某起诉至县人民法院 蒋某得知后,利欲熏心 觉得有机可乘 想着从中“协调”骗取钱财
于是蒋某找到刘某 称自己有熟人在法院 可以帮助疏通关系 加快起诉进程 刘某听后便通过微信转账 转给蒋某1200多元
蒋某以同样的方式 打电话给罗某 自称是刘某的老板 声称可以帮忙摆平被诉一事 先后以送礼、撤诉费、诉讼费等名义 骗取罗某12900多元 骗取钱财后 蒋某占为己有,失去联系 罗某自觉上当受骗 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报后 开展了大量的走访摸排工作 7月15日 在情报信息中心的协助下 通过缜密侦查和分析研判 在寻乌县城某沐足店门口 将蒋某抓获归案
目前,蒋某因涉嫌诈骗被依法刑拘 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欠债还钱本是义 诉至法院走程序 骗子狂言有关系 偷鸡不成蚀把米
↓↓↓ 靠花钱和找关系不是 处理涉法涉诉的正确途径 司法行政机关 有严格的监督程序 不可能被某人私自更改或变通 请大家擦亮眼睛 谨防上当受骗 如遇诈骗请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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