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女子曾某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在途经长宁镇幸福佳苑小区门口路段时,不慎与前车发生追尾,从而引发事故。因事发时该女子未佩戴安全头盔,摔倒后直接昏睡在地上。
事发当天中午13时18分许,曾某驾驶一辆超标电动车从岳家庄大道往新东大道方向行驶,在途经事发路段时,因当时车速较快,在超车过程中,不慎与前方另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追尾后碰撞摔倒。
事故造成双方受伤、晕倒和车辆受损。因曾某当时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轻微脑震荡,在地上昏睡了近半个小时。接到路过群众报警后,事故处理民警及时赶到了现场,此时曾某才醒来不久,询问中曾某对当时的情况也是记忆模糊,称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摔倒。
经过民警的调查认定,曾某因为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的安全距离负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