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情况
(一)公安机关办理的未成年人违法案件基本情况
1.2019年全市未成年人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的378件680人(其中男性607人,女性73人),案件数同比上升3.27%,人数同比上升14.28%;免予行政处罚的155件300人(其中男性279人,女性21人),案件数同比下降21.31%,人数同比下降19.13%。
2.2019年全市未成年人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中盗窃的171件287人,寻衅滋事的46件143人,殴打他人的57件125人,妨害公共安全的12件13人,卖淫的9件12人,吸毒的6件11人,故意损毁财物的6件10人,敲诈勒索的6件8人,故意伤害的4件7人,抢夺的7件7人,诈骗的5件6人,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3件6人,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2件6人,猥亵的4件4人,偷开机动车的3件4人,窝藏、转移、代销赃物的2件2人,嫖娼的2件2人,赌博的1件1人。
(二)检察机关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基本情况
1.受案情况。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30件387人,案件数同比上升了3.13%,人数同比下降了2.76%,人数占全市受理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的5.27%,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0.74%。
2019年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60件449人,案件数同比上升了6.12%,人数同比下降了1.54%,人数占全市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的4.06%,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
2.审结情况。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65人;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20人。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占全市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4.22%,批捕率为68.48%,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5.64%;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占全市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10.67%,不捕率为31.01%,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5.38%。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未成年被告人375人;不起诉107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35人),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2人。起诉未成年被告人占全市起诉刑事被告人的3.99%,起诉率为83.52%,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6.63%;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占全市不起诉犯罪嫌疑人的10.81%,不诉率为20.49%,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6.24%;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人数45人,占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人数的10.02%,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0.59%。
3.涉黑涉恶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涉黑案件1件1人,占全市同类案件的比例分别为4.16%、1.53%; 受理审查起诉3件13人,占全市同类案件的比例分别为7.89%、2.05%。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涉恶案件9件13人,占全市同类案件的比例分别为5.88%、2.30%;受理审查起诉14件41人,占全市同类案件的比例分别为8.69%、4.56%。
(三)审判机关办理的未成年人罪犯案件基本情况
1.2019年全市法院共审理一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33件389人,案件数同比上升了42.07%,人数同比下降了47.34%;一审未成年被告人占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的比重为3.75%,被告人所占比重同比上升了0.57%;一审未成年犯罪案件数占全部一审刑事案件数的比重为3.81%,案件数所占比重同比上升了0.83%。
2.2019年全市法院已生效裁判中,未成年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1人,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4人,七年以上十年以下的4人,五年以上七年以下的10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17人,三年以下的189人,拘役的19人,缓刑的18人。
3.2019年全市法院已生效裁判中,未成年罪犯犯盗窃罪74人,聚众斗殴罪60人,寻衅滋事罪45人,强奸罪24人,抢劫罪22人,诈骗罪14人,故意伤害罪10人,猥亵儿童罪1人,其他罪13人。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从涉案未成年人身份看,“三多、两集中”特点明显
一是“三多”:男性多、无业人员多、学生多。2019年全市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的男性607人,女性73人,男性占比为89.26%。2019年全市法院已生效裁判中,未成年罪犯男性260人,女性4人,男性占比为98.48%。2019年全市已生效裁判中,无业人员156人,学生身份的55人(其中辍学的10人),务工人员8人,农民8人,个体劳动者1人,其他身份36人,无业人员占比为59.1%。例如宋某某、明某等9人聚众斗殴案中9名犯罪嫌疑人都是男性。李某某、吕某某等4人抢劫、盗窃案中,就有3名被告人都是某中学学生。
二是“两集中”:年龄集中、文化程度集中。未成年被告人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9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255人。未成年被告人中小学文化的32人,初中文化的188人,高中文化的40人,大学文化的4人,初中文化以下人数占比为83.33%。
(二)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式看,“三突出”趋势明显
一是危险性突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公共秩序类违法犯罪所占比例较大。2019年全市法院已生效裁判中,未成年罪犯犯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共105人。涉案地点多为酒吧、公园、街道等公共场所,参与斗殴的人员多使用砍刀、木棍、甩棍、钢管等工具,造成多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例如唐某甲、唐某乙等7人寻衅滋事案中,被告人在马路上使用了木棍、铁棍、刀等凶器。
二是共同犯罪突出。未成年人通过同学、熟人、朋友等互相影响,邀约聚众作案情况较突出。2019年全市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共同犯罪107件360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共同犯罪110件472人。例如许某甲、王某乙等5人非法拘禁案中,被告人许某甲等人系社会上朋友关系,经过合谋商量报复王某明。
三是主导性突出。一些涉案未成年人不再单纯是成年人犯罪分子的拥护者、跟随者,而在一些涉黑涉恶犯罪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9年全市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中,其中有16件,共41名未成年人被侦查机关以组织领导者或者积极参加者的身份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例如某涉黑案中,被告人姚某虽然是未成年人,却是组织领导者;共12名未成年被告人中,有朱某某等6人在团伙犯罪中属于积极参加者。
(三)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类型看,相对比较集中
2019年全市未成年人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中盗窃的171件287人,寻衅滋事的46件143人,殴打他人的57件125人;2019年全市法院已生效裁判中,未成年被告人犯盗窃罪74人,聚众斗殴罪60人,寻衅滋事罪45人。
(四)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手段看,网络化明显
涉罪未成年人大多喜欢打网络游戏,上社交网站,并善于利用QQ、微信、快手等社交软件招募人员加入团伙,并快速集结作案,快速撤退。2019年全市查办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中,与网络有关的案件达92人。例如陈某某、黄某某等8人聚众斗殴案中,被告人组建了QQ群,群成员通过QQ互相联系。
三、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几点建议
(一)准确把握新时代未成年人的思想特点和成长规律,强化源头预防,抓好价值引领
一是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把我市拥有的博物馆、文物旧址、革命旧址等办成未成年人红色教育基地、实践教育基地。传承红色基因,增强未成年人抵御各种不良意识影响的能力,教育未成年人听党话、跟党走。
二是提高基本能力和素质。努力培育未成年人的学习意识、劳动意识、创造意识、科学精神,提高民主法治观念,增强他们的动手能力、自主能力和自护能力。
(二)充分发挥家庭和学校的教育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道德和法治教育,强化关爱管理
一是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家长要始终坚持孩子为本,尊重孩子的合理需要和精神世界;要引导孩子学会感恩父母、诚实为人、认真做事,引导孩子逐渐形成正确的“三观”;要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以自身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影响和帮助孩子养成好思想、好习惯。
二是提升学校教育关爱氛围。坚持立德树人,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学校教育全过程。积极开展力所能及的公益性劳动,增强学生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进取心,提高他们承受挫折的能力。把法治教育落实在国民教育体系中,配齐配强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
(三)深化探索创新,健全完善专业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体制机制
一是发挥司法专门优势。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要坚持系统思维,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司法综合治理。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警务、检察、审判、矫正工作的配套与衔接。完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动态管理系统,促使有关部门之间信息沟通、数据共享。要坚持综合保护,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等方式,将保护的触角延伸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方面,主动协调家庭、学校、社会等其他力量,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是建立专门机构。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要加强专门机构建设,成立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积极完善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办案制度,在侦查、起诉、审判、刑事执行等环节中,落实特殊保护制度。加强未成年人帮教基地的建设,妥善安置附条件不起诉、适用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
(四)凝聚共识,关爱帮扶,形成强大合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环境
一是建立社会保护体系。建议各级人民政府健全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收集、汇总和分析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未成年人信息。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有关部门要支持社会工作专业机构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重点未成年人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专业服务。
二是整治和净化社会环境。进一步规范营业性场所管理,依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照场所。对利用“黄、赌、毒”坑害、教唆、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不法分子,坚决依法予以严惩。
(五)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科学对待,对罪错未成年人不能“一放了之”
一是临界干预和重点预防。明确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分类指导、因人施策。加强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摸排掌握,利用综治维稳信息平台等载体,对公安、司法、市场监管、文广新旅、城管等执法部门掌握的罪错未成年人的信息实现共享,逐步建立起相对统一的动态数据库。
二是分级干预和差异帮教。推进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倡议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建立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罪错未成年人信息数据库,针对罪错程度设置阶梯式的多种实体处遇措施,由相关部门根据罪错程度和性质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