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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播报] 9月6日 寻乌新桥西路一店铺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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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8 16:15:56|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6日22时52分左右

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

新桥西路某一楼店铺发生火灾

不清楚是否有人员被困


接到报警后

大队迅速出动2辆消防车、12名指战员

及调派长宁镇专职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

消防员到达现场后发现

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

并有火苗不断向外蹿出

经侦查发现

现场为一栋四层居民建筑一层店面发生火灾

现场情况十分危急

消防员立即用两支高压水枪对店铺内部的明火进行灭火

同时救援组对周边附近居民进行疏散

保证附近居民到达安全场所

经过消防员的奋力扑救

火势最终被成功扑灭

所幸此次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目前

火灾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安全提醒消防知识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工作和生活中应做到规范用火用电,人走火灭、电断、气关。一旦发生火灾,切勿慌乱,要及时远离火灾现场并拨打火警电话请求救援,同时为了自身安全也为了给消防车提供救援空间,请不要围观火灾现场。

预防火灾小常识

1、不乱接电源,不乱拉电线,不超负荷用电。

2、不乱扔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和用灯泡取暖,不在寝室内点蜡烛看书。

3、不在建筑物内和易燃易爆物品旁焚烧杂物,不随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办公场所、公共场所、宿舍内擅自使用煤炉、煤气炉、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罐、电炉、热得快及其它电器升温设备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

4、不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擅自使用明火,不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将氧气、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混放在一起。

5、不挪用和损坏消防器材,不堵塞消防通道,不违章搭建和违章施工。

6、安全使用取暖电器,下班时关闭电源及煤气。

7、一旦发现火灾,立即一边打电话“119”报警,一边用水或灭火器将初始火源及时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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