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以示范创建推动全省“五型”政府建设不断走深走实,加快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在各地积极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省“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共评选出首批15个“五型”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和50个“五型”政府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具体名单附后)。
开展示范创建是纵深推进“五型”政府建设、加快推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要以此为契机,着力巩固和拓展创建成果,在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直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责职能,加大支持力度,针对县乡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集成政策、集聚资源倾斜支持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的建设发展。省、市“五型”办要加强对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五型”政府建设的统筹指导,帮助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进一步打造特色、做出亮点、创出成效。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