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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人父,本应在儿女面前树立好榜样,但赣州寻乌县一男子陈某却喝酒后仍然驾驶摩托车,并载着自己上幼儿园的女儿回家,最终不慎与一小车发生碰撞,经过查明陈某还是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事故发生后,小女孩受到惊吓,嚎啕大哭。2021年1月18日傍晚,陈某驾驶摩托车从幼儿园把女儿接出后,便带她到镇上买东西吃,而自己也买了一些酒来喝,待酒足饭饱后,便载着女儿直接回家。在行驶至寻乌县留车镇迎宾大道路段时,陈某因酒精上头,致使摩托车偏离路线,与相对方向驶来的一辆小车相撞,导致父女两人摔地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女儿嚎啕大哭的声音也着实吓坏了陈某,好在经过检查后并无大碍,而小车司机也在第一时间报了警。接到报警后,县公安交管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勘查,并分别对陈某和小车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测试,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陈某的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经过查询得知陈某的驾驶证目前是违法未处理+注销可恢复状态,系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小车驾驶员未饮酒。事后在做询问笔录过程中,陈某对自己酒驾的行为懊悔不已,更是把自己的女儿吓坏了,并表示以后再也不犯这样的错误,同时也告诫大家喝酒不要开车。最终,陈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同时对其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1900元的处罚。饮酒驾车将导致驾驶人驾车反应能力降低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广大交通驾驶员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要自觉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意识,做到文明守法,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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