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检察工作,把开展“生态寻乌”建设作为服务工作大局的重点,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取得了良好成效。
据了解,该院把打击破坏森林、稀土矿、土地等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作为服务大局的重点,始终保持着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高压态势。针对该县正在开展的非法采矿专项整治活动,该院积极组织检察人员,提前介入,要求侦侦、公诉在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时,必须做到快捕快诉,对于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要求业务骨干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同时,该院注重深挖细查隐藏在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提出整合壮检战略,强化侦监、公诉与反贪、反渎部门的联系,把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犯罪行为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有机地结合起来。如今年上半年,针对该县部分地区出现滥伐林木状况,该院积极部署反渎部门集中精力,主动作为,立案追究了某镇林业工作站站长的渎职责任。
该院充分发挥预防职能,组织预防局工作人员,查阅近年来该县涉及环境保护方面案件,深入剖析易发多发案件背后的制度原因和管理漏洞,充分认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规律和特点,积极向发案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强化管理的检察建议,从源头防范和减少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发生。
据统计,今年1至11月,该院办理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42件45人,其中批捕15件14人,审查起诉27件28人,反渎部门查处涉及环境资源保护渎职案件2件4人,通过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正义网赣州12月16日电(通讯员 朱鑫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