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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播报] 公开选调寻乌调查纪念馆讲解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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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 17:30:52|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寻乌调查纪念馆讲解员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寻乌县毛泽东纪念馆

寻乌县毛泽东纪念馆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对象及名额
1.对象: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2.名额:2名。

三、选调条件
1.专业:专业不限。
2.学历:全日制大专以上。
3.性别:男女不限。
4.年龄: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其他:政治可靠,现实表现好;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无违法违纪行为。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历史专业、中文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及寻乌县情讲解队队员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即:年龄放宽2岁,身高放宽2cm)。
6.尚未转正定级的,不具备报考资格。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四、选调程序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8月8日—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县文广新局(青少年活动中心四楼东侧)
  2.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曾春森、林芳菲
  联系电话:0797-2836350
  3.报名所需资料
《考生信息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领取);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一寸免冠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由县文广新局牵头,会同县监察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县纪念馆等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凡发现考生与报考条件不符不予报名。弄虚作假或请人代考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本次公开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选调资格。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
1.笔试
(1)领笔试准考证时间:8月15日上午,地点:县文广新局(青少年活动中心四楼东侧)。
(2)笔试时间:8月1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分值、内容:总分100分,内容为:中国近现代史和寻乌历史(含革命史)。
(5)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如果最后一个入闱名额出现考生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2.面试
(1)内容:面试采取朗诵、即席讲解、评委提问等形式,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得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列入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文广新局对体检合格对象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若有考察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并征求意见
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在公示期间同时征求纪检、监察、政法委、卫计委、建设局、国土局等部门意见。

(七)办理选调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文广新局将确定的拟选调人选报请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选调人员在用人单位试用半年,试用期满后经人事部门、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再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试用期间办理借调手续。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852578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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