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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寻乌某楼盘一期工程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至寻乌县公安局受理审查。该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指示局治安大队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依法查处。
经查,寻乌县某楼盘一期工程承建商拖欠砌砖班组11位农民工工资71万元和油漆班组8位农民工资14.8万元。经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受理投诉后,调查并依法下达责令支付文书,但承建商未能在期限内履行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
该局专案组民警迅速开展调查,承建商林某强、林某耀和劳务总包周某华在强大攻势面前,慑于法律威严,在该局立案前达成协议并支付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该案件迅速查处,有效维护了法律权威,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与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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