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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赣州11月20日电(通讯员 张月辉)“你们检委办对案件质量的评查很细致,从案卷的装订、法律文书的要求到证据采信、事实认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毫不留情地一一进行指出,这既是对我们办案人员鞭策,更是实实在在有力的监督。”日前,当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案管办李玉芳主任看到检委办送来的评查报告后说道。
据了解,为进一步促进和巩固司法行为规范,该院案管办联合检委办,并从各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评查工作小组,对随机抽取的2015年公诉、侦监、未检等部门办结的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重点围绕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涉案款物处理、卷宗装订等方面进行逐卷逐页逐字查找“毛病”, 并将发现的问题逐一记录,然后由评查员进行分类和打分。
该院党组非常重视评查结果的运用,把案件质量评查与年终业务考核紧密结合起来,要求该院案管办根据案件质量评查员的评查意见制作《案件质量评查专项分析报告》在全院进行通报。凡评查结果评定为“不合格”等级的案件所在的部门,必须将整改和自查结果及时反馈到了案管办。
“这几年通过持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全院干警案件质量意识得到明显提升,案卷质量越来越规范了,发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少,办案规范化意识已逐渐融入每一个干警的心中”,该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黄主任温有感触地说道。
据悉,该院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和效果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得到有效地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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