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闹的春节已经过去,明天注定又是一个热闹非凡的日子 赏月、燃灯放焰、猜灯谜、吃元宵、看元宵晚会…… 这是过元宵节的“标配”
其中烟花爆竹,是热闹喜庆时必不可少的项目 不少人为了得到它而相继踏上“冒险之旅”
未经许可储存、买卖危险物质,不仅违反国家规定,更是置自身安全和周围群众生命财产于不顾。近日,寻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主动出击,在寻乌县三标乡圩镇一农资店门口查获一起无证运输烟花爆竹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1人,现场缴获非法运输的爆竹13盒,烟花10筒。
经查,案发当日,违法行为人刘某为牟取私利,在未办理烟花爆竹运输及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购买烟花爆竹共二十余件,在运回寻乌县三标乡圩镇欲出售时,被治安大队民警当场查获。
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非法运输的爆竹13盒,烟花10筒依法予以没收。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一旦酿成祸患将追悔莫及。 如果大家有开小店的亲友,请转告:切勿贪图小利!!!没有相关许可证是不能出售、储存烟花爆竹的;有许可证也不能卖来路不正的烟花爆竹! 提醒大家不要买来路不正的烟花爆竹!不要购买过多的烟花爆竹存放家中,要到正规专营场所购买,并选择危险等级较低的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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