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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县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猕猴桃产业发展的意见》,加快产业转型步伐,重点培育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建设优质猕猴桃生产基地,着力把猕猴桃产业打造成为全县果业的新亮点、果农增收的新渠道、寻乌果业的新名片,推进农业经济持续发展和农业倍增目标实现。
意见提出,全县每年建设猕猴桃生产基地2万亩,到2020年底猕猴桃基地面积达10万亩、总产量达16万吨以上,盛产期总产达20万吨,猕猴桃贮藏能力达到12万吨、加工能力达到8万吨,总产值达20亿元。每个乡(镇)建设3—5个优质、标准化猕猴桃示范基地,全县基本建成集良种繁育、生产、加工、包装、仓储、物流为一体的产业链。
在产业布局和品种选择上,除坡度大于35?、基本农田、县城和圩镇规划区、饮用水源涵养区外,砍除了柑橘黄龙病树的荒山坡地均可种植;坚持与其他区域品种错位发展的原则,重点发展高中端鲜食猕猴桃品种,选择适宜我县栽培的抗逆性强、树势旺、耐储藏、效益较高的中华系黄肉猕猴桃“金艳”“金桃”为主栽品种,慎重发展“东红”、“红阳”等中华系红肉猕猴桃。
我县出台政策加快推进猕猴桃产业发展
根据意见,我县将以建设种苗基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培育示范基地、强化科技支撑、推进标准化生产、完善果品营销体系、推进产业化经营、创立自主品牌为发展重点,加大投入,加强保障。同时,进行产业扶持,对在我县境内荒山荒坡种植猕猴桃的企业、果业专业合作社、个体农户给予一定补助。一般农户种植5亩以上一次性给予500元/亩奖补、贫困户种植1亩以上一次性给予800元/亩奖补;连片种植100亩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用于基础设施补助,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亩递增1万元,符合信贷条件的给予信贷扶持;社会资金投资猕猴桃产业冷链物流、加工销售等环节,免征企业所得税,土地出让实行一事一议;符合产业规划要求的由种苗繁育基地统一供给苗木,实行“先买后补”政策,经验收合格的给予3元/株补贴;“财政惠农信贷通”“产业扶贫信贷通”“金穗惠农卡”等融资平台对猕猴桃产业倾斜,对相关固投贷款进行贴息。此外,获得产品认证、商标称号、品牌荣誉及自研新品的,也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来源:寻乌人民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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