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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吐槽] 寻乌通报1起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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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4 10:16:51|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寻乌县对1起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力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吉潭镇籁地村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的有关问题。经查,2017年4月28日至5月16日,吉潭镇籁地村不按逐户过滤和“七步法”要求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在未对多数非贫困户入户调查、未经村民小组评议的情况下,经村支部书记何道传、村第一书记艾永生(县新华书店副经理)、吉潭镇包村干部潘彩棠、村主任何起扬等人商议后,拟定清退15户、保留22户、新识别10户名单,存在少数乡村干部代替村民小组评议的问题。5月21日,在未经村民小组评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审核的情况下,何道传与潘彩棠商议,又擅自将何道传的四弟何道景等7户村民纳入贫困户。经综合分析抽样的非贫困户与何道景的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发现,何道传未按照“村内最穷”、“七清四严”的要求开展精准识别,存在优亲厚友现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艾永生在驻村期间未认真遵守驻村工作纪律,在明知何道传违规将其亲兄弟新识别为贫困户的情况下,不制止、不报告、不纠正,听之任之,潘彩棠更是参与、附和,放任违规问题的发生,两人均存在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问题。吉潭镇党委委员房乐春作为挂点籁地村的镇领导,在扶贫工作中重部署轻落实,对未逐户过滤、未按“七步法”精准识别等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吉潭镇镇长邹文平作风不深入,未按照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分工联系指导扶贫工作的要求逐村督查指导,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方面失职失责,应负重要领导责任。
        2017年7月24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决定对房乐春、艾永生、何道传、潘彩棠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对邹文平予以诫勉谈话,对何起扬予以警示谈话。同时,对吉潭镇党委、县新华书店党支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力问题,在全县公开通报批评。
        通报要求,各乡(镇)党委、各帮扶单位要落细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从以上通报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近期集中时间全面组织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自查自纠。广大党员干部要讲纪律、守规矩,改作风、提效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投入脱贫攻坚主战场,凝聚脱贫攻坚工作的强大合力。县纪委监察局将按照“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要求,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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