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0日、7月24日,寻乌交管大队澄江中队分别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交通肇事逃逸,接警后,中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勘察、取证,并调阅周边监控视频排查,最终全部在当天火速破案,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许,并在事后前往澄江中队送来锦旗,以示感谢!
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是人民警察应用的义务,能够得到大家的支持和鼓励是我们工作的动力,也相信我们会把工作做到更好,为人民群众守一方平安! (一)
2017年7月10日,上午8时许,寻乌交管大队澄江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澄江镇江贝村高速路出口路段一辆灰色小车撞到一男子赖某在路边,小车往206国道寻乌县城方向逃走,接警后由澄江中队民警马上赶往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对当事人询问了解事故情况之后对该时间段过往的车辆进行拉网式排查,经过一天上午的排查,终于锁定一辆牌照为粤DVS121小型轿车有重大嫌疑,立即了解该车辆的详细情况,并联系该车主本人之后,该车主刘某承认在7月10日早晨7点多经过澄江镇江贝村高速出口路时撞到一个骑摩托车的人,了解情况后,澄江中队负责人汪东对刘某进行思想教育并口头传唤至澄江中队进行处理。当日下午,经伤者提出的要求,刘某愿承担赖某全部医疗费,中队对刘某交通肇事逃逸进行严重处理。
(二) 2017年7月24日,早晨7时许,黄某来寻乌交管大队澄江中队报案称:昨晚我停放在澄江镇京京宾馆门口的车辆(粤P****)被人撞坏。接警后澄江中队民警前往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经查2017年7月24日凌晨2时许,王某驾驶车牌号为粤A*****的吉普车撞到黄某停放在京京宾馆门口的粤P*****的小型货车尾部还撞坏了黄某的道路标线机,王某便驾车逃走,之后澄江中队对王某进行口头传唤至澄江中队处理,对王某进行法律教育,王某愿承担撞坏黄某车辆的修理费和道路标线机的全部损失,中队对王某交通肇事逃逸进行严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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