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恢复柑橘种植的在册贫困户,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建园补助。符合复种条件,并经村、乡(镇)和县果业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同意许可种植柑橘的,按《寻乌县柑橘产业恢复种植的实施意见》(寻办发〔2016〕3号)规定,给予300元/亩的一次性补助。
2.免费供应苗木。对符合复种条件的按(寻府办字〔2016〕99号)文件规定程序申报后,实行“先买后补”,免费供应柑橘无病毒容器苗,每户供应苗木株数限定在300株以内。
3.网棚补助。搭建假植网棚的,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标准钢架棚一次性给予3元/株补助,简易棚一次性给予2元/株补助。
4..林业补助。种植山顶“戴帽”林及果园隔离防护林达到验收标准的,一次性给予300元/亩的补助。
5.信贷扶持。符合柑橘复种条件的,参照《关于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发展意见》(寻办发〔2016〕4号)规定,给予金融信贷扶持及贴息补助。
(二)对尚有收益且柑橘黄龙病防控较好的在册贫困户,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防控补助。主动清除病树,配合乡(镇)、村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的,一次性给予100元/亩补助。
2.免费供应苗木。按程序申报后,实行“先买后补”,免费供应“补缺”所需的柑橘无病毒容器苗,每户供应苗木株数限定在300株以内。
3.网棚补助。搭建假植网棚的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标准钢架棚一次性给予3元/株补助,简易棚一次性给予2元/株补助。
(三)对贫困村建设柑橘扶贫种植基地的,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建园补助。符合标准化生态建园要求的扶贫基地,优先列为市、县柑橘标准化生态示范园建设点,给予300元/亩的一次性补助。
2.就业补助。吸纳10户以上贫困户劳动就业,持续就业时间达10个月以上的,按贫困人口5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补助。
3.林业补助。种植山顶“戴帽”林及果园隔离防护林达到验收标准的,一次性给予300元/亩的补助。
贫困户一年内累计享受的农业产业奖补金额(含柑橘产业扶贫补助款)限定在6000元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