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3日,中共寻乌县纪委、寻乌县监察局发布《关于菖蒲乡徐溪村交通扶贫项目严重质量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如下:
经查,2016年11月,徐溪村书记林佛万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直接将交通扶贫项目指定本村人林余松(挂靠寻乌县路桥公司)实施。2017年8月,县交通运输局聘请交通工程专业检测机构对投资39.77万元的3条扶贫道路进行取芯检测,认定道路综合质量均不合格,必须由中标单位返工重修。林佛万和村第一书记陈业对项目质量监管不力。菖蒲乡纪委书记刘建华不正确履行监督责任,对群众反映上述道路质量问题线索处置不力,对村“两委”干部监督失之于宽松软,导致一边制止、一边抢建工程。县扶贫办计财股股长邹东英在项目验收时不负责、走过场。
经研究,决定给予刘建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林佛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业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邹东英行政警告处分。
2017年9月13日,丹溪乡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丹溪乡下坪村交通扶贫项目严重质量问题的通报》。通报如下:
近日,丹溪乡政府聘请交通工程专业检测机构,对投资35.8万元的丹溪乡下平村陈坑里至高段道路硬化工程进行取芯检测,检测认定道路综合质量不合格。该项目中标单位为寻乌县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为晨光镇公平村村民罗国庆。现予通报,并责成中标单位限期返工重修。丹溪乡政府将举一反三,切实抓好扶贫项目质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