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工作力量,增强队伍活力,经市编办、市人社局同意,市旅发委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选岗位为赣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职员岗2名。 二、考选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全市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科级(含)以下工作人员。 (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楚。 2.工作现实表现良好,2016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考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其他条件 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赣州市旅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考选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选采取发布招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办理调动等程序,择优选用。 (一)发布招考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接受电话、传真、信函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赣州市旅发委会议室(赣州市市政中心1号楼9楼191会议室)。 4.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带齐证件和资料: ①《赣州市旅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并贴好彩照,另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同时拷贝电子版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2016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组织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⑤本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编制证明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资格审查 由市旅发委具体负责,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身份等是否符合规定的考选资格条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考选计划达不到3:1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考选名额。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于12月17日至12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市旅发委秘书科(赣州市市政中心1号楼9楼1954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考选比例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一并入闱),入闱者放弃面试资格或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所造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一次。若经递补一次后,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仍未达到3:1的,当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大于招考人数)时,则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当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则考生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方可入闱考察。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已达到3:1,但因考生临时缺考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达不到3:1的,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适应能力、人际沟通、综合分析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折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考选比例1:1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组织到市人社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对象)。 (七)考察 由市旅发委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核实有关情况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对象)。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发布考选公告的网站和其所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等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按照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等级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职务按职员执行。 四、本次公开考选工作在市编办、市人社局指导下进行,并接受市纪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组监督。 五、咨询电话 赣州市旅发委秘书科:8391555。 附:1.赣州市旅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跳转到赣州旅游网下载) 2.赣州市旅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跳转到赣州旅游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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