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日从省发改委了解到,江西省发布了《2018年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今年,我省将研究出台全省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2018年年底前实现全省统一数据归集、交换共享。 明确行业领域统一的红、黑名单认定标准 记者了解到,2018年,我省将研究出台全省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同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规范信用承诺标准模板,鼓励市场主体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通过“信用中国(江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布。 我省还将明确行业领域统一的红、黑名单认定标准,通过“信用中国(江西)”网站、市级信用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发布“红、黑名单”;明确失信主体异议申诉、信用修复流程,引导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开展信用修复,探索建立有利于失信主体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将信用修复与纠正失信行为、信用承诺、信用修复培训有机结合。 力争2018年归集信用信息20亿条 记者了解到,我省将启动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工程建设,提升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查询和应用水平,提高平台和信用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同时完善“信用中国(江西)”网站建设,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完善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扩大数据采集范围,提高数据处理质量,力争2018年平台联通部门达到55个,归集信用信息达到20亿条。 另外,我省还将加快行业部门信息系统建设,选取与有意愿、有条件、有典型意义的重点部门开展信用信息系统对接,实现行业信用信息自动定时更新,部门行业业务系统嵌入信用信息查询接口,以及推广部门联合奖惩示范应用等。同时,我省将推进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规范指导市级平台建设、目录梳理、数据处理、信用应用,2018年年底前全省11个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必须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并实现全省统一数据归集、交换共享。 推动一批信用创新试点示范创建 2018年,我省将整合完善交通运输信用信息数据库,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信用评价工作;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信用创建工作,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精准扶贫、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推动出台全省性的指导意见。 据了解,我省将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在相关部门间的交换共享,逐步建立广覆盖的中小企业信用记录;推动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将示范城市创建和城市信用监测作为提升信用建设水平的主渠道,强化省市联动、信用宣传、信息公开、失信事件反馈与处理,助力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排名。 在市场需求方面,我省将引导信用服务机构与行业部门合作,开发信用产品,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查询信用信息、使用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同时探索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对各地各部门信用建设情况开展动态监测。 (记者 林潇 欧阳雨婷) 文章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