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治对象:“十三五”期间,对我县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孤儿、特困人员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统称城乡贫困人口)中,罹患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 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的患者进行专项救治。
(二)定点救治:按照属地、就近要求,原则上选择在县人民医院定点救治。对于县人民医院不具备救治条件的病种,可选择到市级定点医院:
1、赣州市人民医院。救治病种: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
2、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救治病种: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
3、赣州市妇幼保健院。救治病种: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地中海贫血。
4、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救治病种:耐多药肺结核、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脑梗死。
5、赣州市肿瘤医院。救治病种: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甲亢。
6、赣州市中医院。救治病种:脑梗死、I型糖尿病、甲亢。
7、赣南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救治病种:食道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I型糖尿病、甲亢、尿道下裂、地中海贫血。
(三)救治程序:救治对象凭“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户口证明、参保证明、贫困证明”等,到县卫生计生委(县城石田心长宁街7号)填写《城乡贫困人口重大疾病专项救治审批表》,申请办理大病专项救治。患者办理入院免费救治时,需提供《城乡贫困人口重大疾病专项救治审批表》、病历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参保证明、民政救助证明等相关资料。
(四)费用结算。在县人民医院和其他具备即时结算条件的市级定点医院救治的城乡贫困患者,医疗机构实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和“一站式”结算服务,患者结清自付部分费用后即可办理出院。在不具备即时结算条件的定点医院救治,由患者垫付救治费用后,回县“一站式”服务窗口按规定报销。
(一)“光明•微笑”工程
1、救治对象:
①对持有我县常住户口,视力≤0.2的白内障患者实行免费小切口手术和人工晶体植入术;
②对持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唇裂、腭裂、唇腭裂患者实行免费修复手术。
2、定点医院:
①白内障:寻乌县人民医院;
②唇裂、腭裂、唇腭裂:赣州市人民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赣州市立医院。
3、救治流程:
持“疾病诊断证明书、身份证(或户口本)、医保卡”到县卫生计生委(县城石田心长宁街7号)填写《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审批表》,→持“审批表、疾病诊断证明书、身份证(或户口本)、医保卡”到县医保局审批,→持“审批表、身份证(或户口本)、医保卡”到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二)儿童“两病”免费救治
1、救治对象:
①对持有我县常住户口,患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原粒细胞部分分化型白血病等3个病种的0-14周岁(含14周岁)白血病儿童实行免费救治。
②对持有我县常住户口,患有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法洛四联症、先天性主动脉缩窄、先天性肺静脉异常引流等7个病种的0-14周岁(含14周岁)先心病儿童实行免费手术治疗。
2、定点医院:
①白血病:江西省人民医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江西省儿童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市第一医院、赣州市人民医院。
②先心病:江西省人民医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江西省儿童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市第一医院、解放军第九四医院、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九江学院附属医院、解放军第一七一医院、赣州市人民医院、赣州市立医院、宜春市人民医院、上海远大心胸医院。
3、救治流程:
持“疾病诊断证明书、户口本、医保卡、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县卫生计生委(县城石田心长宁街7号)填写《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审批表》,→持“审批表、医保卡”到县医保局审批(如属于民政救治对象还应到民政局审批),→持“疾病诊断证明书、户口本、医保卡、审批表、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免费救治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三)贫困尿毒症患者免费血透救治
1、救治对象:对持有我县常住户口的贫困尿毒症患者(城镇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福利院供养孤儿、新增四类优抚对象和低保边缘户)实行每周2次免费血透。
2、定点医院:寻乌县人民医院。
3、救治流程:持“疾病诊断证明书、身份证(或户口本)、医保卡”到县卫生计生委(县城石田心长宁街7号)填写《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审批表》,→持“审批表、身份证(或户口本)、医保卡”到县民政局、医保局等部门审批→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医保卡、疾病诊断证明书、审批表”到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四)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
1、救治对象:对持有我县常住户口、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福利院供养孤儿、新增四类优抚对象和低保边缘户)患有精神分裂症、分裂性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5类重性精神病患者实行急性期住院和缓解期门诊免费救治,其中缓解期门诊免费救治每例定额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2、定点医院:①急性期住院: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寻乌定安医院。②缓解期门诊免费救治: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寻乌县人民医院、寻乌定安医院。
3、救治流程:持“疾病诊断证明书、身份证(或户口本)、医保卡及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县卫生计生委(县城石田心长宁街7号)填写《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审批表》,签订“免费救治协议书”,→持“审批表”到县民政局、医保局等部门审批,→持“患者身份证(或户口本)、医保卡、审批表、免费救治协议书及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定点医院接受住院或门诊治疗。
(五)城乡贫困家庭妇女“两癌”免费救治
1、救治病种:对贫困家庭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患者实行免费救治。
2、救治对象:对持有我县常住户口、生活困难(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新增四类优抚对象和低保边缘户)、诊断为乳腺癌(ICD10:C50)、宫颈癌(ICD10:C53)Ia期-IIa1期的患者,在自愿申请并经审核后实施免费手术治疗。
3、定点医院:赣州市人民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赣州市肿瘤医院。
4、救治流程:持“疾病诊断证明书、身份证(或户口本)、医保卡”到县卫生计生委(县城石田心长宁街7号)填写《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审批表》,→持“审批表”到县民政局、医保局等部门审批,→持患者身份证(或户口本)、医保卡、审批表到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寻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
责任编辑:张宏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