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寻乌县检察院坚持做到“三个结合”,把党建工作融入检察实践去落实和把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被评为2014年度全县党建工作第一名。 坚持党建工作与理论武装相结合。采取集中研讨、专题辅导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党员理论素养和思想境界,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大局意识,打牢检察人员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同步提高。 坚持党建工作与提升执法能力相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把“清正、廉洁、为民”作为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开展侦查监督业务竞赛、庭审辩论赛、电子笔录制作竞赛等活动,强化检察干警队伍执法能力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达到锻炼队伍、促进学习、共同提高的效果。
坚持党建工作与加强廉政建设相结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建立纪检监察“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重点督察”常态机制,继续保持涉检上访、办案安全、违法违纪、失密泄密、涉检舆情“零纪录”。重视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开设“检察官”讲坛,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集体授课,重点强化检察人员理想信念、职业道德、纪律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警严守党纪红线、筑牢反腐防线、夯实道德底线、把握交友界线,建设一支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党员干警队伍。(朱鑫城) 供稿:寻乌县检察院 (原标题:寻乌县检察院“三个结合”促党建工作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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