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响应中央建设秀美农村的号召,更好地服务群众,他将乡村治理与审判职能结合起来,将工作平台尽可能多地建立到农村去,最近距离地服务于农村。他经常深入巡回审判联系点,通过巡回审判来解民忧。
水源乡凹背村王某甲与王某乙系同村人,均为年近70岁的老人,平时双方关系很好,来往频繁。一次因王某乙家中几万元现金不见了,怀疑是王某甲所盗,双方产生间隙。王某乙的女儿见父亲怀疑王某甲拿走家中现金,也向父亲诉说发生在前两年王某甲在他家果山上欲对其图谋不轨之事,王某乙怒火中烧,一次在路上碰到王某甲,几句语言不合两位老人便动起了手打了一架。王某甲以健康权纠纷起诉到我院,诉求王某乙赔偿其各项住院损失7000余元。
法庭受理该案后,向派出所、村委会等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有村委干部建议法庭能否采取巡回审判方式来处理这个案件。因涉及了一方当事人亲属诉说农村老人强奸了自己,公开开庭是否合适?
罗云亮找到了原告老人,由于事前摸清楚了当事方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强奸的事实,就对流着泪的老人说:“放心吧,王老伯,法庭可通过巡回公开审判的方式,开庭时对方拿出不出任何证据,可以通过开庭让群众知道,对方讲你强奸是没有任何证据的,这样就可为你正名声了。”罗云亮又找到被告老人说:“放心吧,王老伯,我们到时让同村的村民一起来评评理好吧!”
就这样,双方都同意巡回公开审判。
巡回审判地点设在村委会门口,那天一大早,镇、村干部、村中的五老人员及村民等群众赶集似的前来旁听开庭。
庭审中,当事双方及亲属情绪有时都较为激动,法官用柔和的语言,时不时地安抚当事方的情绪。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开庭,在调查清楚了事实后,法官决定先休庭调解。
调解在村委会房间内进行,法官邀请了村干部、村中五老人员、当事人亲属等人共同参与,因参与调解人员也旁听了庭审,对案件的情节非常清楚,为做好调解工作垫定了基础。
通过背对背、面对面、大家共同讲道理、讲亲情、讲法律等多种形式的调解,王某乙老人认识到自己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强奸了女儿而动怒打人是不对的。他在众乡亲面前公开向王某甲老人道歉。王某甲老人见状,也表示自己也冲动上火了,不应该打架。最终案件以王某乙一次性支付医药费2600元调解成功。
一场矛盾尖锐且易激化双方亲属冲突的纠纷,在法官及众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