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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援交”诈骗190余万元 ——特大电信网络团伙诈骗案在宁都一审宣判
图为庭审现场。 设立电信网络诈骗窝点,将虚拟的手机网络定位到境外,冒充中国女留学生以“援交”为名对海外华人实施诈骗……近日,宁都县人民法院对以廖某、廖某涛为首,被告人涉及江西、湖南、贵州多地达70名的特大电信网络团伙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这些被告人一年零一个月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一万至三十五万元不等的罚金。 设立电信网络诈骗窝点 2016年8月5日,赣州市警方接支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报案称,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市留学的江苏人王某于当年5月在微信聊天时,被一男一女以救助失足少女为由,骗取人民币24万元,其中部分涉案资金账户持有人可能在我市活动。 接报后,我市警方立即开展调查,初步锁定相关嫌疑对象廖某、廖某涛。至此,一起涉案金额190余万元、涉案人员达70名的电信诈骗案渐渐浮出水面。 经警方调查了解,1990年出生于宁都的廖某于2009年接触电信网络诈骗。他还跟诈骗老手学会了所谓的“援交骗术”。援助交际,简称“援交”,是一个源自日本的词语,最初指少女为获得金钱而同意与男士交往约会。然而,在廖某眼中,却成为他疯狂骗钱的手段。 2015年8月起,廖某在抚州市租用民房,未经工商部门注册开办科技有限公司,以游戏代练、代理业务为幌子,纠集贵州、广西等地人员在赣州市和抚州市广昌县设立电信诈骗窝点。 诈骗目标定位海外华人 在诈骗手法上,廖某等人主要采取手机虚拟定位到境外,冒充中国女留学生,因家庭困难而提供有偿性服务,骗取对方购买alipay卡(支付宝海外充值卡)或itunes卡(苹果手机充值卡),再通过网络变现的方式骗取被害人财物。 据受害人王某陈述,2016年5月,其在澳大利亚墨尔本留学期间,一个自称是墨尔本大学留学生李蝶的人通过微信与其聊天。聊天中,李蝶告诉王某,自己家中弟弟生病借了高利贷因此做了“援交妹”,并邀请王某到家中吃饭见面,但王某实际并未见到李蝶。 之后,另一名自称豹哥的人给王某打电话,称自己是“援交妹”管理员,以担心性交易后不付账或害怕对方带来警察为由,要求王某购买200至500澳元的支付宝预付卡,或到当地超市购买充值卡作为预付嫖资。同时,要王某将预付卡的卡号、密码发来,随后迅速通过QQ将其发给广西贺州、辽宁沈阳等地的淘宝店铺,由淘宝店家将套取的现金通过支付宝返还给诈骗团伙。 短短一周内,王某通过国内信用卡、澳洲储蓄卡和现金共消费金额24万元。 内部分工明确按比分成 尝到诈骗甜头后,廖某将诈骗方法传授给同为宁都人的廖某涛、廖某伟、李某丰等人,各自再利用亲友关系发展诈骗人员。他们还采用“以老带新”“组长教组员”等方式将诈骗方法传授给新进的人员。 渐渐地,该犯罪团伙还形成了以“一线”键盘手冒充女性诱骗、“二线”语音员取得对方信任、“三线”扮演黑社会人员威胁恐吓和销赃变现的完整组织架构。他们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对澳大利亚等地的海外华人、留学生实施诈骗,共骗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90余万元。 在分赃方面,该犯罪团伙采取按比分成的形式。廖某统一提供实施诈骗所需的手机、电脑、微信号、QQ号,建立QQ群进行工作交流,规定了工作纪律、休假制度,约定了诈骗所得的分成比例:“一线”每月按自己骗得金额的30%至36%分得赃款、“二线”每月领取固定工资或分成、“三线”每月按自己所帮助的“一线”骗得的金额的8%分得赃款;8名组长各得其下属“一线”诈骗所得纯利润的25%;廖某分得全体“一线”诈骗所得纯利润的50%,同时由其向犯罪团伙成员支付每月300元的保底工资。 70名被告获刑 正当廖某等人沉浸在自己的“黄金美梦”中时,一个报警电话让这个诈骗团伙一夜之间被警方连锅端。经警方调查了解,案件不仅涉及我市3个县(区),还涉及邻市抚州及辽宁沈阳、广西贺州、上海市闵行区等地。警方捣毁诈骗窝点14个、淘宝销赃窝点4个,抓获团伙成员110名,查扣作案用电脑74台、手机301部、手机卡216张、银行卡412张。 日前,宁都县人民法院对该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廖某、廖某涛等70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成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人员实施诈骗并骗取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案件中的主次地位、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等,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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