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指挥,联合南昌、赣州两地三级法院以及公安、消防10多个部门100多名警力,对南昌一位“老赖”的房产,进行了强制清场。
10月24日上午,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挥下,南昌、赣州两地三级法院的执行人员来到被执行人郭某位于南昌市民营科技园的一处两幢楼的房产,进行强制腾房清场。
被执行人郭某是江西普洛德公司的董事长,2013年,该公司向赣州银行南昌分行借款了三千多万元,法院判决后,他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2017年,法院对公司所在的这处房产进行了强制拍卖,并多次限期让他清房搬出,但被执行人郭某伙同案外人吴某某仍然强行霸占涉案房产。在郭某被逮捕后,吴某某还一直想方设法抵制法院的执行。
由于这两幢楼被吴某某转租给了其他人来开公司,导致办公楼内人员复杂,物品比较多,执法人员先对楼内人员进行了强制带离。之后,执行人员对各层办公楼内的物品进行了一一清点和登记,并请搬家公司对楼里的物品进行强制搬离。
经一天的鏖战,楼内物品全部搬到仓库,圆满完成腾退工作,晚上八点半,赣州中院将这处房屋交给了买受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