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冬令时节各类野生动物迁徙、越冬季节到来,非法猎捕、非法出售野生动物案件有所抬头。为加强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有效遏制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案件的发生,近日,全市林业系统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统一行动,集中对农贸市场、餐饮酒家、野生动物经营、驯养繁殖、迁徙栖息地及非法售卖野生动物猎捕工具摊点等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
蓄势待发准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农贸市场现场查处售卖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农贸市场现场查处售卖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11月30日,龙南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县市监局开展联合执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农贸市场售卖野生动物行为进行了集中“拉网式”查处。市森林公安局派出工作组督促指导并参加了具体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人员55人次,出动车辆6台次,清查8家酒店(餐馆),16处农贸市场,当场收缴非法贩卖的竹鼠14只、画眉15只、眼镜蛇3条,其他鸟类116只(条),死体黄麂4斤,草蛇8斤。依法收缴的野生动物活体全部放生大自然,死体掩埋处理。
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进行排查
对辖区内的餐饮酒店等经营场所排查
对查处收缴的野生动物进行放生 11月27日,章贡区林业执法大队会同赣州市森林公安局、章贡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章贡区森林公安局开展集中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联合执法行动。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餐饮酒店等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对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查处。此次行动参加人员共计15名,收缴眼镜蛇5条,并将收缴的眼镜蛇和其它蛇种在沙石峰山进行放生。 巡查
崇义县森林公安局聂都森林派出所与林业工作站在农贸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活动
崇义县森林公安局古亭森林派出所与林业工作站在文英边贸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活动
崇义县森林公安过埠森林派出所在上堡乡检查可疑车辆
连日来,崇义县森林公安局联合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深入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集中行动,对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集贸市场、市场周边和城乡结合部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门店重点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坚决取缔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市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者,坚决打掉非法收购、出售、加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黑窝点。加强对酒店、饭店等野生动物经营场所的检查整顿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流动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监管,严厉查处流动贩卖假冒野生动物皮张,或摆摊设点出售野生动物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对不法商贩的高压打击态势。此次行动共出动警力162人次,出动车辆25台次,清查野生动物有关场所42个,收缴并放生野生动物3只。
信丰县森林公安局联合县林业局野保站对农贸市场进行检查
信丰县森林公安局联合县林业局野保站在城郊餐馆检查
信丰县森林公安局联合县林业局野保站在城区酒店检查
信丰县森林公安局联合县林业局野保站农贸市场检查
11月27日,信丰县森林公安局联合县林业局野保站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是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查处一批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打掉一批非法猎捕、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违法犯罪团伙。重点打击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尤其是对县内餐馆饭店、集贸市场、人工繁育等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多发地点和场所进行重点检查。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查处没收野生竹鼠(死体)2只,并对行为人进行调查处理。通过此次行动,有力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我县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
召开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动部署会
实施地毯式搜查
查获并放生野生动物
11月27日,安远县森林公安局召开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动部署会后马上组织民警分组在全县各个农贸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野生动物餐饮经营加工场所等地实施地毯式搜查。此次行动共出动人员76人,出台车辆23辆,查获118只野生动物、36个猎具并依法将收缴的野生动物放归山林,死体掩埋处理。
召开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会议部署
对饭店进行检查
对市场进行检查 11月27日上午,上犹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县市监局开展统一行动,先后来到水南农贸商场、陡水镇圩上、梅水镇圩上、对所辖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集散地、驯养场所、餐馆、饭店等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此次行动出动人员32人次,出动车辆4台次,清查9家酒店(餐馆),7处农贸市场,1处驯养场所,未发现有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赣县区森林公安局茅店森林派出所在茅店镇农贸市场检查
赣县区森林公安局和赣县区市场质量监督局联合执法在梅林镇农贸市场检查
赣县区森林公安局王母渡森林派出所在王母渡镇农贸市场检查
赣县区森林公安局南塘镇森林派出所民警放生缴获的竹鼠
11月27日,赣县区林业局、赣县区森林公安局联合赣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开展统一执法行动,突击检查各类农贸市场、餐饮酒店和驯养基地等场所,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行为。本次行动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餐饮酒店以及野生动物驯养场所进行检查,共出动人员46人次,其中森林公安民警(含辅警)32人次,出动车辆15台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32处,没收“三有”保护动物中华竹鼠2只、鹧鸪16只、野鸡5只。
森林公安民警在集贸市场排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情况
排查餐饮行业涉及野生动物收售情况 11月26日-30日,大余县森林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集中统一行动。全县各基层站所即日起进入当地农贸市场和餐饮经营场所进行涉及野生动物交易情况排查,此次行动出动人员32人次,出动车辆4台次,清查9家酒店(餐馆),7处农贸市场,1处驯养场所,未发现有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研究部署迅速开展专项行动
深入农贸市场店铺进行清查
深入餐馆酒店进行清查
查获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案件
查获非法贩卖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案件 兴国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县工商局等部门紧密配合,组织力量对县城周边农贸市场、酒店、农庄等进行突击清理整治,组织警力深入偏远山区乡村和林区,对逢圩乡镇进行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人和事进行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斩断非法猎捕、出售、收购、运输和经营野生动物的利益链。同时,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县电视台等各种媒体,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行动开展以来,共查获野生动物案件6起,收缴野生动物81只(条),行政处罚6人,发放宣传单2000多份。对查获的野生动物,活体已放生、死体已作掩埋处理。
对农贸市场进行排查
查获违法人员 11月30日,瑞金市市林业局、瑞金市森林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联合执法行动。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餐饮酒店等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查处违法经营野生动物和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野生动物等,打击破坏违法犯罪。此次清查市场12个,饭店、酒楼、餐馆52间。此次行动共缴获蛇类236条,鸟类41只,并及时将缴获的野生动物放生大自然。
排查餐饮行业涉及野生动物收售情况
查获餐饮店非法收购蛇类 11月27日,南康区林业局、区森林公安局、区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集中统一行动。此次统一行动兵分四路,分别在南康区农贸市场、餐饮酒店、野生动物越冬栖息地、迁徙通道等进行了拉网式排查,行动共出动人员30人次,收缴野生动物31只(其中野鸡4只、斑鸠11只、蛇类13条、竹鼠2只、野兔1只)。
仔细查看进货记录
深入各酒店清查
在农贸市场清查
清除捕鸟网
于都县森林公安局上下联动、内外协作,会同林业野保站、稽查队、乡镇林业站等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是对全县各大酒店餐馆、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开展滚动式、地毯式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清查整治非法收购、运输、经营、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深入到各乡镇,依法严查利用捕鸟网、高压电击装置等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此次行动共出动人员200余人次、清查酒店餐馆50余家、农贸市场28个,收缴捕鸟网50余米。
召开会议部署行动方案
执法人员对家禽交易市场进行检查
检查农贸市场
抓获违法人员 11月27日,寻乌县林业局林政稽查大队会同县森林公安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共出动人员26人次,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排查行动,对城区周边花鸟市场、饭店酒店、农贸市场、驯养繁殖场突击检查和巡查。行动中共突击检查饭店酒店12家、农贸市场3处、驯养繁殖场6处,在城区农贸市场巡查收缴已分解死体野猪一只,在巡查中收缴三有保护野生鸟类25只,巡查中现场宣传野保法律知识14处,现场查处的活体野生动物执法人员当天已在野外放生,死体野生动物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焚烧掩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查处行政案件4起。
县农贸市场收缴违法贩卖野生动物
排查餐饮行业涉及野生动物收售情况
收缴猎捕野生动物的天网
救助受伤的野生动物 11月26日-30日,全南县林业局迅速行动,连续3天组织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和县工商局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据悉,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整治的违法犯罪行为包括利用投毒、网捕、枪击、下套等手段,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行为;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频临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此次行动共收缴各种捕鸟网具110余副,解救各类野生鸟类74只,蛇类1条,其他动物6只,有效地保护了野生鸟类资源,维护了全县的生态安全。
悬挂宣传横幅
工作人员在收缴猎捕野生动物的天网
工作人员深入现场开展专项行动
11月26日-30日,石城县成立由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森林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在全县开展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全县发送手机宣传短信5000条,悬挂横幅120条、张贴标语2000多条、开展街头宣传13场,出动宣传车辆56辆(次),发放宣传单近10000份,电视台滚动播放游字公益性广告和典型案例;出动工作人员150人(次),清理集贸市场42场(次)。截止11月30日,全县清理宾馆、酒店、餐馆181家;关闭野生动物经营店和摊点11个;查处非法猎捕、收购野生动物行政案件3起,处罚3人;收缴大王蛇、黄麂、野鸡等23条(只)、捕鸟天网62张、兽夹271只。
在市场上收缴野生动物
放生乌梢蛇现场 自11月6日起,会昌县林业局、会昌县森林公安局、会昌县生态综合执法大队联合会昌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开展统一执法行动,突击检查各类农贸市场、餐饮酒店和驯养基地等场所,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行为。本次行动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餐饮酒店以及野生动物驯养场所进行检查,共出动人员268人次,其中森林公安民警(含辅警)122人次,出动车辆56台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38处,没收“三有”保护动物乌梢蛇4只,环颈雉12只。
打击非法贩卖野生动物市场巡查
捣毁鹅公镇莲塘村非法狩猎网
联合检查餐馆酒店
放归自然 定南县除了常态化加强对集贸市场、饭店、酒楼、餐馆等涉及长途车辆的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经营野生动物和非法出售、收购、贩卖、运输、携带野生动物行为外,还特别针对野生动物各活动重点镇村区域、涉及野生动物贩卖、经营的场所,充分利用横标、宣传车、公众微信等形式加大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资源集中统一行动的宣传力度。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发现的非法猎捕、猎杀、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对举报人进行人民币200元至2000元的奖励并保密。这次专项集中行动共拆除销毁野外非法张网捕鸟的粘网33张,长1000多米;立行政案件1起,对无狩猎证狩猎的袁坤祥给予行政罚款2000元处罚,检查涉及非法贩卖、出售野生动物的集贸市场12处,收缴野生鸟类斑鸠、八哥等25只(已放生),清查饭店、酒楼、餐馆等58家。
突击检查商铺
放归自然 自11月27日起,宁都县森林公安局联合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野保部门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集中行动。行动共抽调精干警力24人,分成6个行动组,其中机关2个组对县城8个农贸市场及23家酒店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 另外基层4个组分别对各自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及野生动物驯养场所进行了巡查清理,共查获野生动物6只,其中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黄麂(死体)1只,非重点保护鸟类(活体)2只、野兔(活体)1只、泥蛇(活体)2条。11月29日下午,该局将5只动物活体放归大自然。连日来,通过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不法商贩的严厉打击,有效预防和遏制了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活动发生。 近年来,发生在我市因乱捕滥猎、出售野生动物,最终落入法网的案例不在少数。 案例
全南县李某富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案,非法收购白鹇(国家二级)22只;全南县邓某红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案,非法猎捕林雕(国家二级)一只;寻乌县龚某文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案,非法猎捕野生白鹇一只;寻乌县赖某波非法收购猎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案,非法猎捕并出售白鹇一只;兴国县刘某安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非法收购穿山甲(国家二级,外来冰冻死体)三只;兴国县傅某参非法狩猎案,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重点)39只;兴国县雷某涛非法狩猎案,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重点)38只;兴国县吕某林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非法收购鬣羚(国家二级,外来)一只;安远县肖某强非法狩猎案,非法猎捕非重点野生动物22只等案件,一大批犯罪分子得到法律制裁,其中全南县李某富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案,李某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同案犯曾某生被判处有期徒型十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少数不法分子乱捕滥猎和贩卖野生动物现象有所抬头,甚至有人将此作为一种谋生、牟利手段,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为保护野生动物的安全,我市将持续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堵住源头、封住通道、管住市场,对非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保护野生动物,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至关重要,希望公众增强生态保护意识,摒弃不良饮食习惯,在全社会形成爱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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