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
一、信息采集对象
寻乌县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应进行信息采集,具体包括:一是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二是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信息采集原则
本次信息采集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和属地实施的原则,按照会计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校学生按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信息采集。
三、信息采集流程
会计人员自行网上填报或修改本人信息、上传本人相关资料,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此前已经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只需在“服务平台”上修改、完善个人信息即可。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acc.jxf.gov.cn)或“江西会计服务”APP。
四、信息采集准备材料
1.个人证件照、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像素、规格、大小等按要求上传)。
2.全日制(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专业技术(最高)资格证书。
4.从事会计工作在职单位证明(单位需盖章)。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
6.当地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均只需在信息采集填报系统上传电子版,除单位工作证明格式为JPG或PDF外,证件照小于100KB,其他资料图片不超过5M。
五、信息采集时间
2019年元月至2019年4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财政局会计办
联系电话:0797-2842217
微信群号:18179718811姓名+(单位名称)加群
寻乌县财政局
2019年元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