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汇强顺公司和超人金盈公司以民间借贷为诱饵,实际以违约金、保证金、逾期费、上门费、行业惯例等名义诱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金额的合同。合同上签订的借款金额为客户实际要求借款金额的两倍,其中收条写明网银转账和现金实收两种方式,金额各占一半。
网银转账金额是为了制造银行流水痕迹,现金实收金额公司会准备现金作为道具给被害人拍照,造成被害人拿到现金的假象,拍完照后公司立即将现金收回。在签订完合同后,两家公司再以平台费、保证金、资料费等名义,从被害人借款中扣除部分金额,让被害人实际所得金额低于实际申请借款金额。
同时与被害人签订空白的房屋租赁合同,在被害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情况下,两家公司会安排催收人员,使用言语或身体威胁恐吓、上门滋扰、代租房屋等方式,逼迫被害人支付逾期费、上门费以及虚假、高借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