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针对暴力讨债行为以及有关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适用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采用堵门、摆势等手段扰乱社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结伙斗殴、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为追讨债务,长时间尾随跟踪且在跟踪过程中,多次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采用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等方式侵害公民人身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采用打砸等手段,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暴力讨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可能会涉及侮辱罪、诽谤罪、盗窃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