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微生活

搜索
查看: 2904|回复: 0

[城市周边] 梅州警方征集这个犯罪团伙犯罪线索,最高奖励30000元,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5-31 11:16:53|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梅州警方征集这个犯罪团伙犯罪线索,最高奖励30000元,寻乌人有线索马上举报!

近期,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经过缜密侦查,打掉了一个以魏锋为首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魏锋、李龙山、叶芳青等三人,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经依法查明,魏锋等人犯罪团伙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敲诈勒索、伪造国家机关印章、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为彻底查清该团伙所有违法犯罪事实及幕后保护伞情况,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敦促该案其他犯罪嫌疑人到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其违法犯罪行为;

2、敦促对该犯罪团伙包庇、纵容违法犯罪以及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主动到相关部门投案自首;

3、欢迎知情群众向我局举报、提供该犯罪团伙成员在下列方面的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

①威胁政治安全;

②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

③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

④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

⑤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

⑥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

⑦操纵、经营“黄赌毒”;

⑧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

⑨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

经查证属实的将根据《梅州市梅县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通告》视情对举报人给予3000元-30000元的奖励,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方式:

1、梅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12388;

2、“平安梅县”微信公众号;

3、报警电话:110

4、叶警官:19926182583 何警官:18312877682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扫黑办

2019年5月29日

附嫌疑人照片:

111607yn6tf1nnnzolkic4.jpg

魏锋,畲江镇桥头村人。

111607clqr99etrh9fkrp9.jpg

李龙山,水车镇虎头潭人。

111607nh65o0b6kho05kbb.jpg

叶芳青,畲江镇上墩村人


吃喝玩乐 | 生活资讯

尽在寻乌微生活公众平台

[本内容可在个性签名中修改]


发表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精选推荐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官方QQ群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