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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但仍有少数人置若罔闻, 心存侥幸,逃避处罚。
2019年6月6日下午,寻乌县公安交管大队民警在辖区黄坳路段巡逻时,发现车牌号为赣B270**的车主,将车牌用纸片遮挡,民警现场将其查获。经查,驾驶员潘某某因害怕违章被监控抓拍便自作聪明,使用遮挡物将车牌号遮挡试图逃避处罚。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被火眼金睛的巡逻交警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相关规定,交警给予机动车驾驶员潘某某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针对此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常抓不懈,并将持续加大对辖区路段的巡查管控,充分运用缉查布控系统、电子警察等科技手段加强对遮挡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严管态势,努力预防和减少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营造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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