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16时许,附近执勤的交警经过事故发生路段时,在现场只发现一辆受损严重的肇事小车及倒地的电线杆,并未发现肇事车驾驶员。经民警查询车辆信息,找到了车主并联系车主到现场处理。
经查,6月12日下午,肇事司机王某某驾驶粤P牌照小型汽车,从广东省龙川县出发往寻乌县方向行驶,16时许,王某某分心低头看了一下正在响铃的手机,车辆便失控撞上了路边的电线杆,造成车辆严重受损、电线杆被撞断。王某某看到车辆受损严重,自己又没有驾驶证,为了获得保险赔偿并逃避处罚,就打电话叫朋友邓某帮其“顶包”。在交警对邓某进行询问时发现邓某在陈述事故经过时吞吞吐吐,问到细节处就答非所问,这一系列反常的表现都没有逃过交警的眼睛。随后,交警积极做邓某的工作,告诉他现在车辆经过的很多地方都有监控,撒谎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最终邓某承认了自己替真正的肇事司机王某某顶包的事实。
6月13日,王某某因无证驾驶被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因交通肇事逃逸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