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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寻乌县纪委查处了一起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经查,2011年,在实施三标乡甲子乌村店街小组深山移民安置点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时任三标乡甲子乌村主任谢凌云,在未进行农村危房摸底排查及召开村委会会议的情况下,违规向已取得1万元危房改造资金的12户农户摊派人民币10.8万元,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等。2013年又以捐赠款名义,违规向取得土坯房改造补贴的12户土坯房改造户摊派人民币3.6万元,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等。2016年8月,时任三标乡干部、堆禾村第一书记谢凌云的未向农户解释说明收取原因及用途的情况下,私自收缴3户农户个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共0.4万元,未开具专用收据、交私人保管,未入村账。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2019年4月13日寻乌县三标乡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谢凌云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寻纪宣)
来源:清廉赣州QL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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