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为18—30周岁(1990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寻乌县常住户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4、身体健康,体貌端庄,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及色盲,双眼裸眼视力4.8(含)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无纹身,无明显不良症状或缺陷,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特巡警大队工作的。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和程序。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8日至2020年4月3日2、报名地点:寻乌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县城北广场旁寻乌县公安局七楼),联系人:潘警官,联系电话:13767777772。3、报名方式及要求:此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4、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程序。招聘采取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男性:1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俯卧撑女性:800米跑、100米跑、10*4往返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每项为20分。(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体能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录用计划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则以体能单项成绩均衡者为体检对象,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费)。如遇体检不合格者,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相关部门进行政治审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体能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工资待遇面询。未尽事宜详询寻乌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请各位报名应聘人员保持联络方式通畅,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