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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播报] 好消息!寻乌发布若干商贸措施,事关你我的生活!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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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3 18:06:43|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官宣!

又有新措施!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有效激发商贸消费市场潜力

推动全县以餐饮为主的商贸企业尽快复苏繁荣

我县发布

《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商贸消费市场复苏的若干措施》

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涉及消费的多个方面

一起来看看吧

《措施》提出


一、提振消费信心。

向消费者发放面值200元的餐饮专用消费券提前发放工会节日慰问和生日慰问品,其中在6月底前消费1500元以上


二、优化融资帮扶。

正常运行1年的餐饮企业可优先申请“财园信贷通”复工复产贷,贷款上限500万元


三、缓解还贷压力。

困难餐饮等商贸企业贷款本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餐饮等商贸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


四、给予用工补助和水电气费用补贴。

恢复营业的餐饮等商贸限上企业,按200元/人的标准由县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助,对3月至5月实际发生的水电气(天然气)费用给予20%的补贴


五、减免房屋租金。

对承租经营性国有资产从事餐饮、住宿经营的非国有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对承租非国有资产从事经营的,鼓励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


六、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对餐饮等生活服务业纳税人2020年1月1日至疫情结束期间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七、支持商贸企业发展壮大。

对2020年3月31日前恢复营业的餐饮等商贸企业,年内认定为新入规企业的,给予9万元的一次性入规奖励。


八、大力开展促销活动。

对疫情期间在寻乌县范围内购买新车(含乘用车和商用车)的,按1000元/辆标准给予补贴


九、鼓励创新经营模式。

对企业注册地在寻乌县,2020年单季度依托第三方平台或自营网站网络营业额达100万元(含)的限上餐饮、住宿企业,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十、推行信用动态监管。


受疫情影响到期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者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补办有关手续、办理申报。税务部门依法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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