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起,将有一批新规正式实施
你的生活将会受到哪些影响? 一起来看看吧!
时间:6月1日起
内容:公安部要求,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各地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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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批推广安排:自2020年4月25日起,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新疆12个省(区)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2.第二批推广安排:6月20日起,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西、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5个省(区)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实现全国全覆盖。
内容:公安部在16个城市试点基础上,决定全国分两批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属于6年内的免检车辆,可以直接在网上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种出示方式,便利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在不同场景应用。
时间:6月1日起
内容: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这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共分十章110条,涵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等方面内容,凸显“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理念。
为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该法作出明确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时间:6月1日起
内容:为了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12部门联合发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网络安全审查重点: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破坏,以及重要数据被窃取、泄露、毁损的风险;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害;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性、来源的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为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等等。违反《办法》规定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用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采购金额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实施
时间:6月1日起
内容:为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与管理,维护企业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银保监会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通知》提出,取消信贷资金管理等费用。银行不得收取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对于已划拨但企业暂未使用的信贷资金,不得收取资金管理费。对于小微企业信贷融资,不得在贷款合同中约定提前还款或延迟用款违约金,取消法人账户透支承诺费和信贷资信证明费。
时间:6月1日起
内容: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施行,该办法完善并细化了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批流程。修订后的办法弥补了行政许可在线办理依据不足问题,有利于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行政许可办理效率。该办法还专门设置了主要适用于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相关许可证或者资格证书变更记载事项等的简易程序,将这些许可事项的审批时限压缩至受理后5日内,有利于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减轻申请人负担。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授权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时间:6月1日起
内容:交通运输部以2020年第6号令颁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的决定》,新修订内容主要包括:明确了集装箱重量验证要求,明确了重量验证的方法和允许的误差范围,明确了集装箱超过最大营运总质量和较大误差的法律责任。从《规则》修订内容可以看出,其适用范围是拟交付船舶国际运输的载货集装箱,从事集装箱货物运输国际航运公司需要及时修订体系文件并对相关船舶和船员提出相关要求。
时间:6月1日起
内容:为了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办法》指出,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来源:综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交通运输部、中国政府网、新华社、学习强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