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残联招聘助残服务人员(残疾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残疾人组织的建设,加快推进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根据寻乌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工程残疾人就业与培训工作的通知》(寻残工委字〔2020〕4号)要求,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助残服务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1、招聘职位:助残服务人员(残疾人);
2、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2、熟悉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和具备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身体条件,具有本县户籍,以及在县城范围内有房产并常住;
3、年龄18-40周岁,全日制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掌握及运用各类办公软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肢体、视力、听力四级的残疾人,有残联工作经验者可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9日至7月1日。
2、报名地点和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到县残联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2830316,联系人:马历强。
3、报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学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提交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3张。
4、户籍不在长宁镇或文峰乡的,必须提供县城有房产的证明。
(二)考试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实行100分制,由县残联对符合资格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20分)、综合分析能力(20分)、责任感与进取心(20分)、仪表气质(10分)、《残疾人保障法》(30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检由县残联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四)考核考核由县残联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核方式进行。
(五)公示与录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县残联机关院内张贴公示3个工作日,如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核。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查不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待遇保障。工资及岗位补贴每月2200元,中餐补贴每月330元,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交社保、医保。
2、人员管理。助残服务人员实行聘任制,由县残联聘用,实行一年一聘;对考核合格的,给予续聘;对于当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工作纪律。助残服务人员须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有严重违纪行为的,依法予以解聘。
4、未尽事宜由县残联负责解释。
寻乌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