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态环境优良。生产基地构建比较完整的生态防护林系统和基本的水土保持工程,营造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自然统一。
2.基础设施完善。生产基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善,适应果园机械的使用,减少劳动用工,提高生产效率。
3.园相树相果相整齐。品种纯正,树势健壮,树形、大小整齐。平均单产2000-4000kg/亩,优质商品果率达到85%以上。
4.集成技术先进。综合应用土壤改良、无病毒容器大苗种植、水肥一体化、简约整形修剪、病虫害综合治理等集成技术,做到施肥精准,喷药精细,修剪精确。
5.管理行为规范。规范使用农药、肥料和微肥,规范回收、无害化处理废弃物,营造干净、卫生、整洁的生产环境。
(一)科学选址
不得在生态公益林区、生态天然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水源区、水源涵养区(三标乡所有行政村)和坡度35°以上的山坡地,国省道、高速公路、主要河流两侧第一层坡面选址建园,对以上区域已砍除黄龙病病树的果园,不再恢复建园。一律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和坡度在35°以上的山地新开发果园。
(二)建园审批
按照“申报-勘查-公示-审批”的程序进行建园审批。果园必须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恢复,申报面积在50亩以下(含50亩)的果园,由乡(镇)政府自行审批,报县林业、水保、果业部门备案;果园面积在50亩以上的由乡(镇)政府初审认可后,报送县林业、水保、果业部门进行联合审批。
果园面积在50亩以下申报审批表
(三)生态建园
山地果园应严格按照“山顶戴帽、山脊隔离、山腰种果、山脚穿裙、园路绿化”的生态模式进行建园,通过山顶戴帽、道路绿化、分区隔离,构建适宜的生态保护系统。“戴帽”、“穿裙”以种植杉木为主,面积不得小于坡面总面积的1/4;户与户之间依山形地势建立隔离带,原则上以20-30亩建一条隔离防护林,防护林宽度5-10米。
山顶戴帽
(四)配套设施
恢复种植果园应配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电力保障到园,能满足基本的生产、生活需求;配套基本的植保设施,建立与果园面积相匹配的植保能力;建立基本的水利系统,安装节水灌溉或水肥一体化设施,确保旱能灌、涝能排;果园山顶修建横山排蓄水沟,坡面要种草护坡,坡下控排水沟,山脚修筑蓄水池,并完善沉沙池、拦沙坝、山塘等水土保持设施,防止水土流失发生。
梯带内壁竹节沟
横山排蓄水沟
(五)技术运用
运用“矮化密植、深翻改土、大苗上山、综合防控、水肥一体”等先进实用技术,遵循先改土后种植的原则,增施有机肥和套种压埋绿肥,改善根系生长环境;推广智能管道喷药、行间小型作业机械等先进设备,降低劳动强度,提高轻简化栽培水平。
大苗上山
有机肥堆沤进行无害化处理
有机肥开沟深施
安装杀虫灯
挂黄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