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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开心过大年的同时 可不能忘了我县禁燃规定哦 寻乌公安温馨提醒 地球不爆炸,我们不放假 宇宙不重启,我们不休息 春节期间 寻乌公安民辅警常态化开展巡查 对发现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请您一定要记住 不能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哦
今年春节 绝大多数人能够认识到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都能自觉遵守政府规定 但仍有个别人心存侥幸 将政府禁燃规定抛之脑后 依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最终受到了处罚…… ↓↓↓ 2月11日(除夕)上午11时许 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岳家庄大道巡逻时 发现何某新在自家门口燃放鞭炮 民警及时制止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并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2月12日(大年初一)晚上 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 刘某某在长宁镇滨河西路黄岗山路段 违规燃放烟花
2月12日晚上9时许 巡逻民辅警在城北广场查获 正在广场上燃放烟花的刘某
2月12日晚上 民辅警在城区市政公园巡逻时 发现刘某泉、胡某萍、刘某颖违规燃放烟花 民辅警对上述违规燃放行为 及时予以制止并迅速开展调查 依法给予上述人员行政处罚
烟花虽美,转瞬即逝
不要为了一时欢愉 忽视安全问题、环保问题 寻乌公安提醒广大群众 请自觉遵守禁燃限放规定 主动劝阻、举报违规燃放行为 对违规燃放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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